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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函 - 請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

發佈單位 : 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發佈者 : 張瑛杰約用技術員

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惠請轉各大專校院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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