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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委外辦理或補助建置維運伺服主機及應用系統網站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修正公告

發佈單位 : 計網中心系統組 發佈者 : 吳子豪技士

  • 「教育部委外辦理或補助建置維運伺服主機及應用系統網站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第6點附件3,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以臺教資通字第1132700723A號令修正發布。前揭要點及附件可至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423 參閱。
     
  • 依上述要點第一章第二條第三項,本校受教育部委請或補助建置與維運伺服主機及應用系統網站相關業務時,應規範所屬員工及相關人員(包括複委託單位或臨時人員),依上述要點辦理
     
  • 另據了解,上述要點第6點附件3之修正部分乃「身分證字號」隱碼欄位改為後4碼。在此提醒本校師長及同仁,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發資字第1031501471號,如須於函文、網站及郵件表單等顯示民眾身分證字號者,請將其後4碼(即第7碼至第10碼)進行遮蓋,並以「*」取代(例如:A12345****),如另有特殊性用途需遮蓋其他碼或顯示全碼者,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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