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服務委外採購注意事項
發佈者 :
吳子豪技士
發佈日期:114/10/29|更新日期:115/01/30
※本網頁所提及之文件及參考網頁均設有超連結,敬請點擊文字前往參閱。
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第 10 條規定,為使本校落實資通安全保護作業,敬請參照本網頁辦理資通服務委外採購(小額採購亦同!!!),要求廠商簽署資通安全條款、保密切結書等相關文件。除了可以保障本校權利,亦能降低資通安全事件風險,並達成風險轉移之目的。
►備註:何謂「資通服務」?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第 3 條之定義,資通服務指與資訊之蒐集、控制、傳輸、儲存、流通、刪除、其他處理、使用或分享相關之服務。實務上,包括資通系統之建置或維運、軟硬體之提供,以及網路或資通設備之維修等,均屬資通服務之範圍。
【專案履行前】
- 應請廠商簽署本校「資通服務委外之資通安全條款切結書」;如專案涉及委託廠商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還須請廠商簽署本校「個人資料委外監督及保護條款切結書」。簽署時機如下:
- 如有招標程序,應於招標前將上述切結書納入招標文件。
- 如有簽署契約,應將上述切結書納入契約內容。
- 如未簽署契約,則另行請廠商簽署上述切結書。
-
有關上述「資通服務委外之資通安全條款切結書」,得依專案實際情形,將不適用之條款以刪除線劃記。
►例如:專案金額未達新臺幣一千萬元者,得刪除第 19 條;專案未涉及資通系統建置與維運者,得刪除「柒、資通系統之建置與維運」章節及底下第 20 條至第 30 條。 -
有關上述「個人資料委外監督及保護條款切結書」,其中第 2 條及第 3 條設有勾選欄位,請依專案實際需求勾選。
►備註:第 2 條如勾選「乙方辦理個資管理及保護情形自行評估作業,並提供甲方資料」,其自行評估所提供之資料內容,可參考「個人資料安全查核表_初階自評版」。 -
如專案涉及資通系統建置與維運,應注意下列事項:- 應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之「附表九 資通系統防護需求分級原則」,評估專案所涉及之資通系統之防護需求等級,並據以勾選「資通服務委外之資通安全條款切結書」第 20 條有關資通系統防護需求等級之訂定。
►備註:防護需求等級越高,所需資安防護措施越多(參考「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之「附表十 資通系統防護基準」)。 - 如有招標程序,應請廠商於提報之估價單等投標文件中明列資安經費,且至少占資訊經費的 5%。
- ►可參考「資安署_資通系統籌獲各階段資安強化措施網頁」之「附件1_廠商估價單_資安作業範例」。
- 如有招標程序,宜採最有利標、不訂底價為原則,並以評選方式選任廠商。
- 如有招標程序,應將資安作為納入評選項目,配分至少占總分之 10%;假如資通系統或服務占比低於 10%,則配分至少占總分之 5%。
►可參考「資安署_資通系統籌獲各階段資安強化措施網頁」之「附件2_評選委員評選表_範例」。 - 如有招標程序,評選前應請廠商針對資安作為進行自我評估,以利後續評選時請廠商說明履約之資安作為。
►可參考「資安署_資通系統籌獲各階段資安強化措施網頁」之「附件3_廠商資安管理作業自我評估表_範例」。
- 應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之「附表九 資通系統防護需求分級原則」,評估專案所涉及之資通系統之防護需求等級,並據以勾選「資通服務委外之資通安全條款切結書」第 20 條有關資通系統防護需求等級之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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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請廠商以公司名義,簽署 1 份本校「PIMS-2-015-02委外廠商保密切結書」(簽署完成之切結書由承辦單位自行妥善保存)。 -
應請所有參與專案之廠商人員,每人各自簽署 1 份本校「PIMS-2-015-03委外廠商人員保密切結書」(簽署完成之切結書由承辦單位自行妥善保存)。
【專案履行期間】
- 如專案涉及資通系統建置與維運,應於系統上線前,協同廠商填寫本校「資通系統盤點表」。其中「03_系統防護基準檢核表」分頁,應依據系統防護需求等級,請廠商評估其符合情形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完成後請將「資通系統盤點表」寄送至 isms@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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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新增廠商人員參與專案,應請該人員簽署 1 份本校「PIMS-2-015-03委外廠商人員保密切結書」(簽署完成之切結書由承辦單位自行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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